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新《干部任用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强化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研究的重要性
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积极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拍,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也让基层的干部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对于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信心和决心,赢得了党心、民心。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仍是当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违规用人现象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为了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首次提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对违规使用干部“零容忍”一查到底,严厉惩处。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并强调要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今后,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可以有效的避免干部人事制度上的弊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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