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在202x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应急管控、台账管理等环境要素全面进行整合,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实现将分散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成为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当前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运转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讨。
一、关于对排污许可全覆盖的认识
对于全覆盖的理解,一是行业的全覆盖。即做到持证排污,然而目前《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共有115小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共有173小类,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管理信息不对称,过渡期的管理存在漏洞。同时对于登记管理的企业缺少基本的填报信息管理,登记企业难以顺畅纳入环境管理体系,发证覆盖并不等同监管覆盖。二是要素的全覆盖。目前已明确的水、气、固废、噪声、台账记录等纳入许可内容,然而应急管控措施、固废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内容均未明确吸纳,环境管理要素不全。三是信息的全覆盖。现有企业申领的许可证为近年集中申请,受上级交办任务要求,部分企业信息填报质量堪忧,甚至在基本生产设备数量等简单内容上存在偏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信息的不准确会使得依证管理存在明显行政瑕疵。
二、关于企业对于一证式环境管理的认识
既然是管理,那么效率必须要作为重点考量的内容,从企业的立场出发,便捷性是一项重要因素。企业一证式环境管理面临一些困难。一是需要全面整合环境填报系统。目前由企业填报的系统有一企一档、自行监测、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用电监控、在线监控等,平台数据不互通、不共享,账号密码多且难以记忆。既然是一证式环境管理,企业的数据也必须是一站式的,一套账号密码,一个平台,利于确保填报信息的及时准确。二是要树立以管理保达标的理念。督促企业从以达标为目标向以管理保达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