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证据进行了相对全面的规定,但在当下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证据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相对单一,且规定的比较抽象、概括,故在司法实践当中不能得到很好的运用。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执法者和司法者存在违法收集证据,采用非法证据定案的现象,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危害。
本文基于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结合当下司法实践中对该规则的使用现状及其间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分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所见问题的原因,并与外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应用比较,提出解决方法。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方法及体系建立的构想。
关键词: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讯逼供,制度完善
引言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则做出了诸多的规定。其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在证据的基本特性当中,“合法性”为最重要的特性。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证据是对事实认定的最重要的依据,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最重要的根据和参照。为实现司法裁判的公正与权威,真正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效落实。故证据作为最重要的要素就必须合法。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即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八种证据类型,同时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程序也应当合法。而欲做到证据的合法,必须严格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当中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法律由执法者与司法者进行实践,而其违法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规则的违反,更有是法律被架空的情况。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没有落到实处的结果,更是其在规定上的漏洞的体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是当下需要进行完善的一个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的问题。在这里,本人仅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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