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安排,近期,我再次深入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系列论述。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化,也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匡正风气、防治腐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依规依纪依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夯实。下面,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思践悟”中锤炼法治思维法治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也为深入推动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发挥赋予了新内涵、指明了新方向。作为政治机关,我将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平台,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系统学习了xXXXXXX结合起来,通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理念贯穿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追责问责、县委巡察等重点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我县纪检监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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