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委员:
您在x政协第xx届委员会第x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在此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未成年人沉迷网吧的问题。我局一直把网吧的管理作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同时又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去年以来就网吧管理已x次召集网吧业主开会,每次都强调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在日常监管中,要求每户网吧内的显著位置都悬挂“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标志,标志牌上公示有文化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举报,一旦接到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举报,经文化市场执法队员查实,网吧业主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每年都要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网吧进行专项整治,在检查中一旦发现有接纳未成年人,只要有确凿的违法事实证据,都要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坚持不懈的强有力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已大幅下降,治理取得显著实效。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网吧违规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对网吧违规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取得更好的监管实效。
针对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网吧管理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将进一步加大对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以及夜晚的执法检查力度。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到逐步实行轮班制度,从减少空间上的盲点到减少时间上的盲点,多批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定期、不定期和定时、不定时,常抓常打的工作格局。另外,为了提高网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每年召集全县网吧业主召开xx次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实名登记不实的问题。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