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x〕19号文件精神,结合《xx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拟定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增强重大教育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客观公正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和分析评估。现将《xx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县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全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教育资源、改革体制机制、增强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民办在园幼儿5401人,占全县在园总数的39%,民办幼儿教师226人,占全县幼儿教师总数的42.4%;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771人,占全县普通高中生总数的14.6%,民办普通高中教师40人,占全县普通高中教师总数的8.5%。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民办教育也面临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等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提高对民办教育重要地位和意义的认识,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切实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拟定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