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清理自查并整改落实的通知〉的通知》(x组通〔201x〕41号)文件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庚即组织人员对xx系统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自查清理工作,局党组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具体负责人,人事科专人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坚决做好自查自纠,建立专门的社会组织体制内人员兼职情况台账,杜绝自查工作走过场。同时再次认真组织学习了中组发〔2014〕11号、x组通〔201x〕201号、x组通〔201x〕4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二、认真自查、确保不漏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查清理工作安排部署,在前期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清理工作基础上,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对xx系统所有在职和退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自查,明确清理规范的人员、审批情况和不符合规定辞去所兼任的职务情况,重点清理是否存在非工作需要安置性、照顾性兼职,未经审批或备案兼职,超数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情况,利用担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经自查,我局及直属单位中共有11名干部(局机关在职2人、退休2人,直属单位在职6人、退休1人;市管干部2人、一般干部9人)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详情见附件)。
三、及时整改、逐个销账
针对前期清理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发现的问题(市管退休领导干部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