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人大机关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和市“20条措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现将市人大机关201x年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把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性工作来抓,注重突出重点、健全制度、整体推进,更好地发挥人大政治机关和权力机关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基本要求、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常委会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党组书记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分管领导找廉政责任对象逐级谈话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每半年对机关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年末对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的财产、收入及资本运营情况进行一次申报登记。建立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网上报备系统,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抽查核实工作。换届以来,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因公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宁波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深刻领会,统一思想。认真落实规范行权履职、服务保障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工作公开、严格正风肃纪等16项具体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出国(境)管理。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加强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组团数量和规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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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把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性工作来抓,注重突出重点、健全制度、整体推进,更好地发挥人大政治机关和权力机关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基本要求、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常委会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党组书记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分管领导找廉政责任对象逐级谈话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每半年对机关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年末对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的财产、收入及资本运营情况进行一次申报登记。建立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网上报备系统,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抽查核实工作。换届以来,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因公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宁波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深刻领会,统一思想。认真落实规范行权履职、服务保障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工作公开、严格正风肃纪等16项具体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出国(境)管理。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加强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组团数量和规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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