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政治能力还不够过硬。主要表现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有时不能完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比如,在“三不腐”机制建设方面,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理解不够透彻,对“三不腐”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导致在具体实践中融会贯通不够,有时为了查案而查案,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剖析不够,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作用发挥也不够充分,距离“一体推进”的要求还有差距。
2.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各个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还有差距,“两个责任”压的还不够紧、不够实,责任清单的精细程度不高,动态督责还没有完全实现,呈现“冷热不均”“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二)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
3.监督发力不够。主要表现在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果方面,对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基调,是根本职责、首要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同级监督主动发声不足,日常监督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方式不多、深入不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专业化手段不够丰富、监督力量存在不足。
4.执纪问责精准度不高。主要表现在:执纪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还不到位、理解不够深刻、践行不够深入,“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对一些严重违纪行为处理偏轻,执纪理念和工作方式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问责存在不够规范、不够精准、不够慎重的现象,对问责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对问责的过程监督、对问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评判依据厘清还不够到位,落实“三个区……
(一)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政治能力还不够过硬。主要表现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有时不能完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比如,在“三不腐”机制建设方面,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理解不够透彻,对“三不腐”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导致在具体实践中融会贯通不够,有时为了查案而查案,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剖析不够,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作用发挥也不够充分,距离“一体推进”的要求还有差距。
2.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各个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还有差距,“两个责任”压的还不够紧、不够实,责任清单的精细程度不高,动态督责还没有完全实现,呈现“冷热不均”“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二)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
3.监督发力不够。主要表现在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果方面,对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基调,是根本职责、首要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同级监督主动发声不足,日常监督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方式不多、深入不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专业化手段不够丰富、监督力量存在不足。
4.执纪问责精准度不高。主要表现在:执纪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还不到位、理解不够深刻、践行不够深入,“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对一些严重违纪行为处理偏轻,执纪理念和工作方式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问责存在不够规范、不够精准、不够慎重的现象,对问责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对问责的过程监督、对问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评判依据厘清还不够到位,落实“三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