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市XX区实际,现就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区监察委完成向乡、街道派出监察机构,赋予相应的监察权限,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实现对乡、街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监察全覆盖。
三、机构设置区监察委向所辖乡、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不再保留乡、街道监察室。
派出监察室由X一X名人员组成,设主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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