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与科技创新之间具有相互促进、融合共生的紧密关系,在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多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举措”等。
知识产权既是创新成果的保护网,也是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
从世界范围来看,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知识产权制度在历次重大科技创新中均发挥了关键作用。
其内在机理在于,知识产权具有鲜明的排他性特征,通过赋予权利人对其创新成果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权来保护和激励创新,进而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以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为内在动力,对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更强的依赖性。
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撑作用,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深化科技成果赋权制度改革。
科技成果赋权制度改革旨在加大对科技成果创造者的激励力度,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持久动力。
当前,制约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如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地方科技成果转化立法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规避机制不完善等。
对此,一是加大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力度。
将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融入创新生态链,加大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力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更加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二是分级分类设置科技成果赋权方案。
将专利分级分类与差异化赋权结合,从制度与机制层面畅通“研发一赋权一产业化”通道,为研发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提供充分有效的制度支撑。
三是明确科技成果赋权依据与操作流程。
各地应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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