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协调配套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统筹效率和公平,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三个层次分配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机制,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初次分配是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
关键是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鼓励勤劳守法致富,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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