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植于人民,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是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有力保障。
制度机制“落下去”,民意民智才能“汇上来”。
近年来,我国各级人大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方面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取得了良好成效。
当前,地方各级人大建成的代表联络站已基本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了“居民议事会”“民情观察点”等各种平台,既有“小院议事厅”,也有“板凳民主”;既有线下“圆桌会”,也有线上“议事群”。
通过丰富多样的民主实践形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依法上升为国家意志、融入国家治理。
但也要看到,目前民意表达的渠道还不够顺畅,群众参与率还不够高,民意民智的收集、分析、研判、吸纳的科学性精准性还有所欠缺,流程还不够规范,评估体系尚未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加以探索,不断完善此项工作的方法、步骤和路径。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做到便捷化高效化。
获取人大工作信息是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基础保障。
信息公开不仅包括国家机关的主动公开,即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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