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物业小区诉前调解机制为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市、区有关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就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定诉前调解机制如下:
一、明确物业管理纠纷受理范围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指:业主或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主体在业主自治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和物业使用与维护中发生的各类争议、民事纠纷:1.业主或使用人之间在物业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因使用、装饰装修、租赁等发生的争议;2.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运作和自治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因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中的约定发生的争议;3.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因维修资金使用、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发生的争议,因物业收费、物业服务质量、为履行职责引发损害赔偿等发生的争议;4.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的争议,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在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过程中因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资料交接等问题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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