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副县长、公安局长(202x年10月)自今年4月份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和市局党委安排部署,本人带领全县公安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新时代新征程,要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在真正以纪律规矩校准言行、净化自身、督促进步。
回顾学习历程,有四点体会:
一、“学纪”是基础。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几个月来,通过参加专题学习班和集体研讨,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通过分析党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认清了违纪的严重后果,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警示性,学习效果显著,遵守党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二、“知纪”是前提。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知纪是对学到的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也充分认识到要做知纪的表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纪律的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
三、“明纪”是根本。
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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