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要与时俱进地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调整和完善能源生产关系,推动能源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全面绿色转型保驾护航。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能源转型的要求,是在《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基础上的发展和完善,既坚持了以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转型方向,又明确当下仍要依靠既有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来保障能源运行安全,体现了短期与中长期目标有机统筹的辩证思想,契合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是煤电建设从“严控”变为“合理规划”。
近年来,随着西部风电、光伏大基地建设和各地分布式风光机组建设,越来越多地方出现了光伏发电在傍晚的用电高峰时出力低和无风极热天气下风电出力不足的问题,越发需要低成本、技术成熟、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电源满足实时电力需求,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
建设一定规模煤电机组无疑是必要选择,由此《意见》提出了“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
二是继续扩大对散煤的替代。
当前,全国燃煤锅炉已减少8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这表明推进散煤替代是对能源系统安全影响较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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