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开票”政策助力绿色发展助力生产生活向“绿”而行,税收大有可为。
要继续紧跟发展实际需求,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近,不少资源回收企业成功办理了“反向开票”,这项政策的落地被视为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为确保“反向开票”工作顺利推进,近期,北京、山东等税务部门积极通过在线直播等方式讲解政策重点内容、重要事项,新疆等税务部门开设问答专栏、设立咨询专线和服务专窗,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相关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反向开票”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一方面,此前从事报废产品回收业务的自然人往往不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不为购买方开具或代开发票、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推行“反向开票”能有效降低他们的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此次《公告》对实行“反向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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