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重要概念,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我们在新征程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
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共识,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以法治赋能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是科技创新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科技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联动工程,必须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协同推进。
无论是全面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还是深化创新驱动、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都离不开法治的强有力保障。
应进一步完善激励创新法律制度,着力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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