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加强街镇人大建设的研究与思考202x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基层人大工作全面深入基层社会的新形势下,有必要重新审视人大街道工委的定位功能,分析街道人大工作发挥作用面临的阻碍,从而发挥街道人大工作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街道人大工作的组织活动现状(一)普遍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条例》的规定,普遍建立了人大街道工委,但机构组织设置不尽相同。
一是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职、不设副主任;二是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另设专职副主任1至2名;三是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职,另设兼职副主任1至2名。
有的专职主任是街道党工委委员,有的兼职副主任是街道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办公室是否设立,也不尽一致。
有的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兼职主任。
普遍明确了1名人大秘书,但专职配备的少,大多是兼职。
人大工委委员的构成各不一样,有人大代表,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也有辖区各方面代表人士。
(二)建设完善代表履职载体。
近年来,各级人大都较重视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的建设,完善了代表履职工作平台。
人大代表之家建在街道是通行做法。
人大代表联络站有的建在网格,有的建在商圈、楼宇。
人大代表联系点,有的建在社区(选区),有的建在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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