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做实村干部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村干部监督管理,在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的基础上,着力从权力运用、备案审核、待遇保障三个方面把好关口,不断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健全制度体系,严把“权力关”。
立足形成一套管的严、管的全的制度体系,根据农村小微权力类型、标准、范围等要素,会同纪委监委、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类50项、“责任清单”11类62项、“风险防控清单"”8类20项,明确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26条措施,以全链条机制推动村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作风转变、担当作为。
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聚焦村务决策、财产处置、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的监督内容,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强化对村公共事务、重点工程建设、宅基地审批、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杜绝“一言堂”。
强化备策审核,严把“入口关”。
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科学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履历表、备案表、学历材料、资格联审材料等10项资料清单,细化履历、职务变更、年度考核结果等归档内容,对全县86个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建立“一人一档”备案资料。
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定补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研究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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