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指导意见为突出避险为要,国家防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市防办对8项工作进行了任务、责任分解,请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事项,件件有措施,事事能落地。
一、突出抓好暴雨防范基层包保责任到岗到位。
当预报有暴雨可能造成洪涝灾害时,相关区域防汛包保责任人特别是包乡包村干部要提前下沉一线,督促指导责任区、联系点,做好人员转移避险、重点部位巡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协助当地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分工:各县(区)防指要及时督导辖区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管,做好督导指导和抽查检查,切实履行行业防汛管理责任)。
二、突出抓好暴雨洪涝重大隐患排查。
各县(区)防指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针对极端暴雨可能导致的堤防决口、城镇内涝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临灾转移避险和风险防控措施。
督促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划定堤防决口极端情况下洪水风险区域,摸清影响范围、人员和受威胁重要基础设施等情况,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第一时间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
(责任分工:各县(区)防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避险为要,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管,组织开展行业防汛隐患排查,建立隐患、任务、责任3个清单,实行交办工作机制)。
三、突出抓好暴雨防范应急预案修订。
各县(区)防指要按照国家防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防汛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落实极端暴雨情况下防范应对措施,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各县(区)防指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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