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灾害频发对我省水路运输安全造成的影响及对策建议广东辖区通航河流共XX条,通航里程XXXX公里,辖区船舶年均流量X万艘次,港口货物吞吐量超X亿吨,年均渡运量约XX余万人次,水路运输是综合交通运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月4日广东入汛以来,共有179站次发生超警洪水过程,最大涨幅为11.45米,各航道水位高、流速急、持续时间长,给水路运输安全带来巨大影响。
一、洪水灾害对水路运输安全造成的影响一是水上交通事故风险高。
汛期船舶锚泊期间走锚、航行期间漂航风险加大,加之部分桥梁净空高度不足,船舶动力不足失控等因素极易造成水上交通事故和水域污染。
二是交通物流供应链中断。
船舶因自身动力不足、水上临时交通管制等原因导致滞留、延误船期,进而造成港口停运、交通物流供应链中断。
自启动防汛响应以来,辖区禁限航共计83次,累计受影响滞留船舶6000余艘次,导致4000多万吨货物延期交付。
三是航运市场受到冲击。
货物运输的延误加剧了航运市场的不稳定性,船舶运力过剩,进而影响了船员从业积极性。
据统计,辖区船舶流量同比减少XX%,在册船员数量同比减少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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