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范1.采购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应当优先选用国产设备;确需选用进口设备的,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和论证;不得选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用的设备或部件。
2.放置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的场所应按相关要求加强安全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
同时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设备。
3.涉密计算机必须统一登记、编号、管理,并做到责任到人。
对涉密计算机标明相应标识,安装管理软件和杀毒软件。
不准擅自卸载、修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4.涉密计算机严禁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以及其他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
涉密笔记本电脑应物理拆除摄像头、无线网卡等设备。
严禁将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5.涉密信息必须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中处理。
涉密计算机与涉密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严禁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对接。
6.严禁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直接向涉密计算机拷贝信息。
如确因工作需要拷贝的,可通过两种途径:
一是先将互联网上资料拷贝到单设的中间机上,彻底清除窃密软件和查杀病毒后,刻录到空白光盘中,再拷贝到涉密计算机上;二是通过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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