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范1.按照涉密工作岗位界定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2.涉密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3.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4.各单位应对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培训,使涉密人员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
5.涉密人员应定期向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纪律的情况,并接受检查监督。
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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