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贯彻宗旨意识,优化执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围绕落实“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切实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裁量统一、过罚相当,努力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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