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的发言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工作业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官者,没有不追求政绩的,这是领导职务对于执政的内在要求。
但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追求政绩,却如同一面镜子,让领导干部的境界、情怀高下立判。
近期一些地区出现“盆景典型”式的歪风,刚开展工作就总结成绩,或者频繁变换赛道,“新官不理旧账”,这些都是政绩观跑偏的结果。
我们要树立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和“浦江经验”那样的正确政绩观,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接力棒中的一棒,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今天,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会议材料,谈以下几点感受。
树立正确政绩观,要讲政治强党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讲党性就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将“党建铸魂”工作抓紧抓实,引导干警强党性建新功。
强化党建引领。
每周例会、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支部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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