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根据《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通知》(X医保函〔202x)17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X医保〔202x〕70号)文的执行情况(一)已支付情况。
202x年X月19日至202x年X月15日,已经支付7间定点医院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
(二)202x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已录入情况。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在202x年1月对X县定点医院进行202x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将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以“增加费用”的方式录入,作为支付或多付情况下的抵扣冲减。
(三)尚未支付情况。
尚未支付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13700元。
其中:1.城镇职工。
在202x年5月对X县定点医院进行202x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由于部分定点医院目前已不是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所以未能在202x年度清算工作中将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录入作支付或抵扣冲减,合计13200元。
详细数据为:X县慢性病防治站3100元:北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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