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党的建设不断深入,对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发展党员工作也出现需要改进之处,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发言如下。
一、功能性党组织能不能发展党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现了以地缘、行业、兴趣为纽带的功能性党组织,保留党员原有的组织关系,突破组织、层级、地域限制,更具灵活性,更好地推动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广泛存在于“两企三新”领域。区别于普通党组织,功能型党组织不转接党组织关系、不发展党员、不收缴党费。但是,随着新业态行业和新就业群体的蓬勃发展,一方面,我们亟须要通过设置功能性党组织加强党对新兴领域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另一方面,功能性组织不能发展党员的限制又与新兴领域党组织发展实际需要产生矛盾。例如,某县网络主播协会1名从业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与党的工作和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但由于其所在协会党支部属于功能性党支部,尚无发展党员权限,最终只能向居住地提出申请。为此,建议探索建立功能性党组织发展党员推荐机制。虽然根据规定,功能性党组织不能发展党员,但其同样开展组织生活、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等党的活动,能对成员中的群众现实表现形成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考察,建议中央层面对运行规范、组织健全的功能性党组织,经上级党委考核认定后,赋予其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权,向村、社区党组织乃至两新工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属地党组织(居住地或工作地)负责具体培养考察的“跨支部培养”的工作模式。由功能性党组织和属地党组织定期联系,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培养情况,形成功能性党组织与属地党组织优势互补的培养模式,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相关标准要求和材料格式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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