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X区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认真把握“五合”关系,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视察调研、建议督办、代表座谈等形式,推动古城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切实守住城市的“根”与“魂”。
条例实施与整体规划相结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在于执行。
《X古城保护条例》犹如古城的“铜墙铁壁”,构筑起坚实的盾牌、刚性的约束、共同的意志。
X区人大常委会以条例为准绳,紧扣《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1+8”方案》,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要坚持规划先行,落实好X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3年行动方案,以城市更新省级试点项目为先导,更加深入细致地把规划落到古城的每一条街区、每一个片区、每一处建筑,慎之又慎推进古城更新,“小火慢炖、小步慢跑”,充分挖掘古城历史文脉、历史记忆、历史故事,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古城保护精品。
保护更新与活化利用相契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古城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宅一园都珍藏着历史与辉煌,把文物保护好、风貌保存好、文化传播好,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责任。
推进古城活化利用,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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