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男,汉族,xx岁,人社局副局长,1995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大学法律系,先后在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职,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发挥出了中层干部的中流砥柱作用,为加快我县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先进事迹如下。
一、开拓进取,刻苦专研。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XXXXXXX,贯彻落实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业务上,勤于钻研,不断提高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由于他的勤奋和钻研,他的业务知识得到很大提高,由于工作突出,业务精细充分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业绩、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市、县优秀公务员。
二、甘于奉献,忘我工作。该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畏艰难,脚踏实地,甘于奉献,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十多年工作期间,都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并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他更是单位的中坚力量。无论是在业务上,还是在接待上访中,他春风化雨,和颜悦色,深深感动了办事群众,也带动了他周边的同事,奋力拼博,爱岗敬业,致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作风严谨,清正廉洁。该同志作风优良,为人正直,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关心职工,团结同志,无论是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中,都能以身作则,为同事作出了表率。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群众利益,清正廉洁。在201x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 上一篇: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