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组织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改革精神狠抓治理体系、治理队伍、治理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组织引领,健全治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必须构建科学健全的治理体系,确保党的领导有效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建强组织体系。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导,让党组织对城乡治理工作的有形覆盖上升为有效覆盖,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强责任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基层社会治理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县级领导联乡(村)、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共治的运行机制,切实将责任压实在一线,构建起党政主导、部门主责、乡村主抓的社会治理格局。建强保障体系。将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加大村级运转经费投入,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积分治理,强化一线干部、网格员和联户长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激发基层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治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