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目标,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作出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x年自治区加快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会,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共同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共同富裕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内在联系
社会救助是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在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社会救助工作必须认清新形势、领会新要求、把握新定位,织密扎牢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网,为推动共同富裕构筑兜底性支撑、提供基础性保障。
健全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首先,我国虽然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相对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仍占一定比例,必须增强社会救助的“保基本”功能,用更精准的社会救助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底线兜牢。其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还比较明显,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收入分配中均发挥重要作用。而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强调协同救助、综合救助,注重鼓励社会工作者、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内容更加丰富,救助方式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公共救助资源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有助于加快推进共同富裕进程。最后,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能够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为低收入群体抵御风险提供保障。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新征程上,经济社会形势多变,低收入群体面临的困难更复杂,比如就业的波动可能带来家庭收入的下降。在诸多不确定和挑战面前,社会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将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共同富裕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方向。首先,共同富裕要求作为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基础性制度安排的社会救助,要在满足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基础上,更加关注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次,共同富裕要求社会救助从兜底型向发展型转变,构建“物质+服务+发展”救助新模式。共同富裕是物质和精神的全面富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也意味着社会救助要以更积极的理念,更好发挥“促发展”功能,根据救助群体的特征和需求的多样化、差异化,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同时更好发挥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的作用。丰富多样的救助服务正是高质量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责任感使命感
XX从制度设计、制度保障、建立平台、优化服务等方面发力,逐步构建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
一是打造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低收入人口的细化分类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帮扶,直接决定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的质量。目前,XX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共五类,已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认定办法。XX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也实现了民政与教育、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定期比对数据和细化预警指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初步建立。
二是逐步构建起综合救助体系。自治区民政厅与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并联合区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部门间常态化协作机制逐步健全。引入“单人保”,推动低保扩围;开展城镇困难群体脱困解困工程;改革救助审批流程,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由急难发生地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救助方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强化专项社会救助……在一系列有效举措的推动下,“8+1”救助体系初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也逐步形成。
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重点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参与救助服务力度,依托基层社工站联动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慈善服务站,拓宽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同时,围绕疾病治疗援助、助残等方面设立相应的慈善帮扶项目,推动救助帮扶由单一的资金救助向综合化、个性化救助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