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市社会治理能力、优化社会组织生态的迫切需要。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做实调查研究,确保分类整治到位
市民政局制定《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市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及常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摸排,形成“僵尸型”社会组织分类花名册。截至202x年12月底,全市民政局登记管理的496家社会组织中,长期未参加年检的有153家。摸清数据后,市民政局向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告知社会组织情况,并邀请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上门调研,详细了解各“僵尸型”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现状,掌握其运营难以为继的原因,并初步形成“拟盘活”、“拟整改”和“拟清退”的分类整治台账,明确整治完成时限,确保整治到位。依据分类整治台账,市民政局制定帮扶方案,明确专人一对一帮扶“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整治。截至今年6月底,已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81家,其中,盘活24家,整改36家,清理21家。
二、管理与服务并重,多措并举完善机制
市民政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分类施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一)对症施策,积极化解症结。对于部分内部治理较为规范、具有正面影响力、大多数会员有服务需求,但因故无法继续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深入剖析原因,多方征求意见,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帮助社会组织走出困境,重获新生。如,市资水阳光志愿者协会因原会长年迈无力组织活动、无法开展相关事项变更,市民政局了解情况后,一方面走访物色新会长人选,另一方面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社会组织事项变更的文书资料,帮助其完成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并协助链接项目资源,通过支持赋能盘活这一社会组织。目前,协会积极开展“造胜水电志愿服务”项目,为老年人、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提供水电安装维修志愿服务,获得了群众好评。
(二)组织培训,严格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执法活动,市民政局建立了一支由专职队长和兼职成员组成的社会组织执法支队。支队成立后,定期开展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程序启动前,执法人员多次与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确保相关人员知晓行政处罚的流程及后果;在多次沟通后,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下达之前,被处罚对象可以随时联系执法人员,配合开展整治工作,以“柔性执法”手段督促社会组织整改到位。如,某学会的法定代表人曹某以体弱、公章丢失、没有时间等理由,拒不配合市民政局提出的注销建议。在反复沟通无果后,市民政局向其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依规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送达曹某手中后,执法人员再次向其普及相关政策法规。今年6月5日,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曹某完成了注销程序,公告学会注销。
(三)精简流程,推行容缺办理。通过走访调研,市民政局将社会组织不参加年检、不配合注销程序的原因进行了汇总分析。一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认为流程烦琐,不愿意花费时间来办理相关业务,还有一部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为了提高社会组织参加年检的便利性,推动社会组织有序退出,市民政局全面梳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填报内容,保留必要资料,减少证明事项,合并证件内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早在202x年,市民政局摸索形成社会组织注销简易程序,针对存在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等困难的社会组织,推行社会组织事项办理“容缺制度”,以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资料替代财务审计报告,推动社会组织完成注销程序。另一方面,市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注销手续帮代办服务。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为69家社会组织提供年检帮代办服务,为12家社会组织提供注销帮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