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一)定目标、重规范,统筹引领发展。一是出台五年规划。结合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和需求,出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规划方案》,明确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类型及五年目标、激励机制、保障措施、帮扶对接部门等,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指明了方向。二是摸清自身家底。村级建制调整前,印发《关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清理+社会第三方确认的方式,全面清理核实村、组集体资产14.14亿元,负债1.32亿元;村级建制调整中,出台《村级建制调整中村级集体资产清理与处置的指导意见》,全区X个村调减至112个,减幅49.55%,移交村级集体资6.894亿元,负债0.86亿元,办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移交141个,移交完成率100%。三是规范管理行为。村级建制调整后,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暂行管理办法》,培训村(居)干部172人、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440人,监事会成员423人,系统管理员183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
(二)注资本、促融合,完善发展机制。一是预留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在已征土地上预留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对实行统规统建住房安置的村(社区)按照标准预留集体经济发展用地10亩-20亩。目前,已在石马、小枧等镇划拨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预留土地75亩、市场价值约1亿元,为集体经济注入了强有力的发展资本。二是集体经济有效融合。根据村级建制调整中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指导意见,按照“政策稳定、尊重民意、因村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原则全额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88个,差别融合集体经济组织9个。三是创新建立镇级股份合作总社。联合村级集体经济在四个镇试点建立镇级股份合作总社,经营镇域集体经济,针对性解决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由于经济体量小、底子薄等问题无法完成的“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跨区域利用”“乡镇域范围内分行业的资源整合”等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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