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工委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源头培养、选育结合,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
一、严把“入口关”,抬升发展党员“标尺线”。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基层学校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按月调度,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工作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力度。落实工委委员联系点制度,结合党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常态化开展联系指导和调研督查;各基层学校党委同步建立联系所属党支部、年级组、学科组等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学校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特别是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高知识群体、高层次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发展党员力度,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二、建好“蓄水池”,注入源头培养“新动力”。深入实施“源头工程”,认真落实入职“第一课”制度,在新教师入职的一个月内,通过集中培训、入职培训等方式,讲授党史、革命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持续落实把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的“双培养”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培养发展计划,切实把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避免“坐等上门”“坐等成熟”现象发生。建立支部委员与党员结对联系制度,结合集中学习、组织生活等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教师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注重教育培养,持续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将政治审查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做到步骤不少、程序不漏、环节不省,从源头上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