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 X汇报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安排,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为什么要管”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牢记,我们的政权要巩固,我们的社会要太平,对宗教就要管得住、管得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充分认识规范基层农村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紧迫性,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精神,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宗教工作负总责,对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主抓。完善领导小组议事协商规则,健全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统战部门牵头、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学习,切实解决“不会管”的问题。
要继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做到真正学、经常学、深入学,既要入脑入心,学懂弄通,又要运用自如、指导工作。同时,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平台,加强对县乡村等干部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提高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解决基层宗教重点难点问题的本领。近期,县里将分别举办全县乡镇统战委员专题培训班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教育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