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作为揭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规律的科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化的新成果,新结晶。税收工作直接关系国运与民生,用科学民展观指导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当今至今后一代又一代税务人的战略性思考和科学抉择,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到底。地税稽查部门作为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重要机关,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提升税务稽查效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现在从事的工作岗位是税务稽查,如何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理论成果付诸实践于日常地税稽查工作中,焕发出应有的指导、推动和提升作用,谈一点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勤于学习,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
首先,从理论的高度正确把握中央和上级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决定的形式阐明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及内涵,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总结,我们党确立了要实现民族复兴,首要的任务是发展,而发展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发展作为一切发展的前提,这一科学决策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成功举办29届奥运会、神舟飞船的成功发射都是因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而实现的。
地税稽查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实现新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此,全国地税稽查系统提倡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