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于4月21日公布并于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以其为标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5月30日,我局召开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动员大会,对学习贯彻《条令》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6月2日,党委中心组又进行专门理论学习,作为主抓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官,经过学习和思考,结合实际工作,认为学习贯彻好《条令》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把握内容,领会思想精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纪律条令对违法违纪行为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的实施是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了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纪律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纪律条令》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纪律条令》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