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按照单位纪委监察科、政工办的安排,重新认真阅读了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我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这样强烈的认识:该条例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真正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通过学习,我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递出了重要信号: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作为机关一名科室领导,通过这次学习,我认识到我现在对于《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还只流于表面和形式,学习还是不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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