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天价虾价格欺诈事件喧嚣尘上,海鲜大排档大虾论只卖,一盘40只蒜蓉大虾卖出了1500多元的天价,宰客之甚,无出其右。
事发海鲜大排档——善德活海鲜烧烤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菜单上标注价格而不标注单位,却以菜单下方很不明显的一句“以上海鲜单个计价”迫使客人挨宰就范。在客人事先询问了价格的情况下,强词夺理、大棒威胁,这哪里是宰客,明明就是抢劫!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在当事人选择报警后,在派出所里,赤裸裸的价格欺诈却变成了价格纠纷,外地游客不得不花钱免灾,白白挨宰,一人给店家20xx元,一人给800元,憋屈和无助只能往肚子里咽。
细细梳理天价虾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当地派出所难辞其咎。据当事人肖先生讲述,事发后他们选择报警,派出所说这家饭店前一天晚上也发生了两起价格纠纷。既然价格欺诈或是价格纠纷已经多次发生,为何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反而放任自流,不管不问,任由同类事件继续发生。派出所在当事人报警后推托没有执法权管不了,属于价格纠纷,归物价局管。不知道他们是在考验我们的无知呢,还是他们自己真的无知?一家大排档的一盘蒜蓉大虾能卖出1500余元天价,这还仅算是价格纠纷吗?设身处地,假如派出所民警能与当事人换个位置,他们是消费者,1500元一盘的蒜蓉大虾卖给他,他还会认为这是价格纠纷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作为核定价格的物价部门,规范市场价格本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纵观整个事件的处理,物价部门却在跟我们玩躲猫猫的游戏,不仅无益于事件的处理,反而渎职懒政,推波助澜。派出所以此事属于价格纠纷推托后,物价部门本该主动承担起调查处理事件的担子,却以下班了为借口,要求当事人打110报警。物价部门的同志是否想过,价格欺诈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后,完全有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到时候就不是当事人报警找110解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