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纪委监察委组织了全体同志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一致认为国家监察法是事关全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性立法,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立法。要学懂弄通、学深悟透、推进落实,本人感到,有必要在“三个突出”上下功夫。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五个方面”思想
监察委是政治机关,新时代新使命,作为监察委干部,迫切需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办案更注重政治思维模式,忠贞不渝地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思想理念。
一是要强化反腐败“全覆盖”思想。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监察委不仅对6大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也同样覆盖了普通公民。法文明确指出:“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这就意味着每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监察法的适用对象,也意味着我们这支反腐败机构,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专业化、独立化程度更高,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要强化“标本兼治”思想。治标,主要是强化惩治,目的是“治已病”、减少腐败存量;治本,主要包括制度和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和党性修养,目的是“治未病”、遏制腐败增量。在这方面,我们要认真领会中央反腐“三阶段论”,即:通过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通过法制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不能腐”,通过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不想腐”。目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法制建设正在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三是要强化“法纪分开”思想。法纪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