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实施办法》 用好从严治党“利器”
201x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问责条例》作了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遵循。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做到学深悟透,切实领会精神实质,用好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用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达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抓好学习宣传,唤醒责任意识。问责最终目的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实际上就是落实好《问责条例》,首先要从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入手,深入抓好学习宣传,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转化为行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班等,加大学习宣传和阐释解读力度,营造学习和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意图,使广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常态,当老好人、太平官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手中权力不是那么好用的,有多大权力就蕴含多大责任;决策拍板不是那么好下的,实行终身问责,调离就安全、退休即保险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真正以“看齐”的高度自觉,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突出问题导向,把握问责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管党治党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等,及时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问责情形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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