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转”工作的几点理解
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对纪检监察队伍的一次全新锤炼。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深刻领会“三转”实质,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更好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历史使命。
理解一:转职能,就是要明确定位,突出主业主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要树立“派”的权威,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向县纪委负责,县纪委干什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干什么,因此派驻监督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为使派驻机构更好独立履行主业主责,我认为首先要做到“不种别人田”、“不荒自己地”,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让派驻人员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和会议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向主业、往监督和办案上用力。其次,要提升派驻人员身为“纪委人”的归属感,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经常、及时地请示报告,定期不定期地汇报工作,切实感受到纪委监察委这个大家庭的温暖,而不是“回到纪委是客人,到了驻在部门是外人”的感觉。再次,要切实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应大幅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工资水平,让其感受到从事这项工作是一种荣耀,没有后顾之忧,放开手脚大胆干事。
理解二:转方式,就是要抓住重点,创新工作方法。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和“探头”作用,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紧盯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客观上讲,派驻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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