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新《条例》,努力强化“四个意识”
201x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进行的第二次修订,这再次释放出我党坚持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可以归纳为“七个要点”、“八个亮点”、“22条高压线”。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规定,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作为新时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务必认真学习新《条例》,努力强化“四个意识”:
一、要强化学习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重视学习,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意识,不断给自己“加压”、“充电”,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处。遵守党的纪律,先要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明确底线、红线,决不越雷池半步。当前,就是要以全面学习领会《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习《条例》的内容,还要了解《条例》产生的背景,了解《条例》修订所体现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