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是共产党员最集中、执政骨干最集中、权力与责任最集中的地方,它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将直接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使命的完成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近期,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到,《条例》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使机关党的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组织配队伍,强化履职意识
我市现有X个机关总支,X个支部,X万名党员。近年来,全市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配合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市直机关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但是,对照《条例》的规定和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机关党建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部门(单位)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力等。需要我们在如下方面着力改进:一是要严格党组织的组建和换届。按新《条例》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纪律检查委员,特别是对“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并实行机关党代表任期制,确保单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在履责上下功夫。《条例》对“基本职责”的内容进行了拓展,主要包括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强调对党员的“服务”之责,要求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建设和谐机关、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