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开题研讨会上的发言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202x年5月21日)最高决策层明确提出谋划新一轮重大改革举措,口风出来以后紧跟着有一句话: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这个逻辑,跟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的几轮大动作,是完全一致的:改革开放初期宏观层面首先动作的,就是在渐进改革、不可能“大爆炸式”这个大前提之下,首先在分配环节的财政实行“分灶吃饭”,作为突破口;到了小平南方谈话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之后,他的意识非常明确,必须要有新一轮改革的推进,让朱镕基在一线主持经济工作,1993年紧锣密鼓做了准备,1994年元月一日推出分税制改革,被评价为里程碑式的大手笔。
我的愿意特别强调,94年是从分灶吃饭的“行政性分权”,推进到了分税制为基础分级财政的“经济性分权”,为市场经济间接调控机制,和后来中央强调的“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支撑条件。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谋划全面深化改革的“60条”文件里面,特别明确地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最高层级权威的文件第一次如此明确表述财政的重要性。
其后,政治局首先审批通过的是财税配套改革方案,后面才是其他方方面面的改革安排,而且当时的时间表上,是说这套改革要于202x年取得决定性成果,而对于财政方面的要求,则是要提前到201x年取得决定性成果。
后来由于实际的进程并不如愿,官方媒体和官方文件不再提原来的时间表。
现在已经明今年7月要开三中全会,财税改革单提出来,显然是放在先行军或突破口的位置上。
大家意识到光讲先行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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