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廉洁纪律心得体会发言1500字在党的纪律体系中,廉洁纪律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是党的生命线,更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
202x年《条例》修订,“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处分”共28条,新增1条,修改18条。
具体看来:
一是落实党章要求,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条例》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是对党章的具体落实,也是廉洁纪律总括性要求,展现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对特权的一贯立场和本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
二是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扎紧制度笼子从严纠治“四风:《条例》第98条新增第2款,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第114条、第118条、第119条分别增加“滥发福利“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第116条将“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改为“违反接待管理规定”,以涵盖公务、商务、外事等各种接待等。
《条例》修订与完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治,针对执纪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党不断充实和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扎紧制度笼子从严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强化对党员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第105条第1款中扩大了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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