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预审告知书XX单位: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不断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宁政字[202x]31号),结合202x年度国家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今年对各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请有关部门单位参考审计机关的审计内容,预先有针对性的开展内部审计,现就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将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同级审计机关备案”。
3.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在审计中,特别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级以下单位审计中,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
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