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的纪律化之于思、成之于悟、见之于行根据党中央部署,自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多次强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性。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历史意义、时代意义和战略意义,从学深悟透党的纪律中体悟初心使命,将党的纪律化之于思、成之于悟、见之于行。
在“真学真信,学懂弄通”的“兴头”中“化之于思”,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勤学勤思。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目中无纪”,违规牟利、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归根结底是党纪这个根本性党内规矩还没入脑入心。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各项规定要求,抓住党纪的主旨要义,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淬炼“油盐不进”的“钢筋铁骨”,锻造“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中思考,弄明白《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什么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弄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提升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的高度政治敏锐性。
在“楼兰不破,誓不归还”的“劲头”中“成之于悟”,做到党纪学习教育深学深悟。
《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表明了没有“特权”、没有“例外”,这充分说明对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既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安全带”。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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