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工作制度(试行)为切实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本着规范程序和提高效率的原则,不断提高督查督办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决策和各级领导交办、督办事项按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督查督办范围(一)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的执行情(二)县委县政府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三)上级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四)自治州、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五)局系统工作作风建设;(六)各类需局统计汇总上报的材料和数据:(七)其他需要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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